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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两头或者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切开?重庆收账公司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两头或者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切开? 律师回答: 离婚时一般会依照夫妻共同财产切开,因为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对夫妻两头的赠与,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实务难点突破: ①两头结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且房产证记载于另一方一人名下的,若另一方不能证明该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一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俩人的赠与; ②两头结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且房产证记载于两头名下的,该出资仍应认定为对夫妻两头的赠与为宜,这也契合社会常理; ③适用该解释的条件是父母在出资时意思表明不明,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在出资时借款的意思表明清楚的情况下,则仍应以父母其时的意思为准,而不适用此条推定。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