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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收债公司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夫妻债款“共债共签”眉山收债公司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夫妻债款“共债共签” 25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将夫妻债款“共债共签”原则写入其间。 中国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一起债款的认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其间第24条对此问题作了规则。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方面定见又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款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审议中,多方认为,新司法解释的规则比较稳当,建议草案加以吸收,明确夫妻一起债款的规模 对此,草案二审稿采纳这一定见,在第三章第一节“夫妻关系”中增加一条,规则: 夫妻两边一起签字或许夫妻一方过后追认等一起意思表示所负的债款,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日子需求所负的债款,属于夫妻一起债款;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日子需求所负的债款,不属于夫妻一起债款,可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款用于夫妻一起日子、一起生产经营或许根据夫妻两边一起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由眉山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