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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调查取证如何进行?眉山调查取证如何进行? 侦查阶段因侦查活动还未结束,辩护律师在该阶段的调查取证和其他阶段也有所不同,故笔者分开进行阐述。 (一)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 1. 对于三类证据可直接调查取证 对于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三类证据进行取证,辩护律师可以大胆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取证。即一般应由两名以上律师人员进行,也可以由一名执业律师和一名律师助理进行。辩护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应当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辩护律师还应及时将结果通知公安机关。 2. 对于三类证据以外的证据调查取证要慎重 首先,辩护律师可申请侦查机关调取。虽然《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仅规定了辩护律师可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辩护律师在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时,以申请调取相关证据的方式提出意见,侦查机关一般情况下都会非常重视。 其次,对不及时调取就会灭失的证据,律师也可以直接调取,然后及时报送给侦查机关。辩护律师应当将反映证据全貌的情况、提取证据的过程等制作成图像、视频资料暂时存于己处,将复制材料寄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这样可以在完成律师的取证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防范可能因为调查取证给自己带来的风险。 (二)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调查取证 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进行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大同小异,笔者以审查起诉阶段为例,进行说明。 1. 非言词证据可由辩护律师一人调查取证 对于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非言词证据,因为其客观性较强,可由辩护律师一人进行调查取证。律师在收集证据时应当制作提取清单,列明所提取的证据名称和数量以及该证据系原件还是复印件,并由证据持有人签名确认,一式两份。必要时可以向证据持有人制作提取笔录,以说明证据持有人持有该证据的原因和过程。 2. 言词证据的调查取证要根据是否与在卷证据矛盾区别对待 辩护律师调查言词证据即人证时,总的前提是要征得被调查人的同意,调查取证时应两人以上进行,调查被害人以及被害人一方提供的证人,还要事先得到人民检察院的许可。然后根据言词证据是否与在卷证据矛盾区别对待: (1)对于侦查机关尚未进行调查的证人证言可以直接调取。 (2)对于案件材料中已有对证人的调查笔录,但笔录中未涉及的相关事项,可以直接调取。 (3)对原案件材料中已有的证人证言,如果调查的内容与原在卷内容存在矛盾的,建议申请检察机关调取。 (4)对第(3)项涉及的证据,如果检察机关未能去调查,则辩护律师也可以自行调查,但是一定要防范风险。涉及证人证言发生变化,要将改变的原因、内容以及是否愿意再去检察机关作证等事项写进调查笔录之中,将此份材料作为证据线索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核实。避免因律师调取的证据与原来的证据不一致,而让司法机关怀疑律师有妨碍作证的行为。 上一篇离婚该有的心眼(二)下一篇离婚该有的心眼(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