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领先企业和行业领导品牌的共同选择
|
重庆收帐公司亲属之间没有借单的欠款 该如何要回?重庆收帐公司亲属之间没有借单的欠款 该如何要回? 借钱在生活中是一个比较扎手的作业,不管男女老少,听见这个词都会眉头发紧、趁便咂下舌头,终究,在谈钱的时分或多或少都会伤点爱情。不过,朋友或许亲人之间,在危险的时分伸出援手,也是情理之中的作业。借钱这事自己真遇到了,有的时分还真不好意思说不借。但是只要将钱出借了,就绝不能轻视,终究朋友联络好归联络好,亲属联络近归近,借钱之后两头就形成了借贷联络。 刘先生的二姐一辈子没有成婚,膝下无儿无女,前几年因为一次交通事故,刘先生的二姐取得一笔赔偿金。据刘先生叙述,在今年四月,刘先生的外甥找到二姐,借走了这笔赔偿金,但是刘先生的外甥并没有写下借单,这笔钱能被认定为告贷吗?刘先生有权追回这笔钱款吗?今日BTV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首播14:00分,重播21:30分的节目中,来自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张晓英律师,将在节目中跟刘先生好好聊聊关于遗产继承以及个人借贷的那些事。 案例回顾 刘先生的二姐,今年7月因脑梗去世。据刘先生所知,二姐生前,也就是今年的4月,大姐的孩子向她借了一笔钱。 刘先生向我们叙述,二姐一辈子都没有成婚,也没有子女,现在离世了,继承人只剩下刘先生自己和弟弟。大姐的孩子也就是刘先生的外甥向二姐借的钱,是二姐前几年一次交通意外取得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一共有98760元。 刘先生想知道,二姐生前被转走的这笔钱款,在外甥没有留下欠条的情况下,能否被认定为遗产?自己和弟弟能不能替二姐来追要这笔钱?面临刘先生的疑问,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重庆收帐公司律师支招 在听完刘先生的叙述后,张晓英律师表明,刘先生的事分为几个点,其一是继承问题,其二是刘先生能否替二姐主张这笔债款,其三则是这笔钱将如何认定它的性质。 我们先从继承权开始剖析,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力。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矩,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则的直接规矩明晰,或许是合法有用的遗言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别人签定的遗赠抚育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继承法》第十条规矩,“遗产按照下列次第继承:第一次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次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次第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或第一次第继承人抛弃继继承承权的,才由第二次第继承人继承)。 2、《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矩,公民可以立遗言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言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矩:“公民可以与抚育人签定遗赠抚育协议。按照协议,抚育人承当该公民生养死葬的职责,享有受遗赠的权力。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定遗赠抚育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当该公民生养死葬的职责,享有受遗赠的权力。” 根据上述规矩,刘先生的父母现已去世,二姐又没有成婚,没有子女的情况下,等于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刘先生和弟弟可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来继承二姐的遗产。 关于二姐向外甥告贷的作业,假如二姐在去世的时分没有留遗言,并且根据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刘先生和他的弟弟作为第二继承人是可以到法院申诉自己的外甥,要求按照法定继承主张这笔告贷的债款。张晓英律师提示刘先生,去法院申诉的前提条件是确认这笔钱是告贷,法则面前是要用实际说话的,刘先生要想打赢官司要有相应的根据来证明自己的观念。 说完了继承问题我们再来看看这笔钱的性质。根据相关法则规矩,在没有借单、欠条的情况下,债款人可以通过自行或许恳求法院出具托付查询函的方式调取涉诉银行转账凭证作为立案材料和首要诉讼根据,但是根据法则规矩,假如被告抗辩转账并非两头有借贷联络,并提供了相应根据,那原告就应自己搜集根据来证明对方的确向自己借过钱。在本案中,债款人也就是刘先生的二姐现已离世,她自己并没有完善整个事情的根据链,所以证明力是存在疑问的。刘先生若想主张权力还要结合其他的证人然后再进一步的强化根据,才能确认这笔钱是刘先生的二姐出借给外甥的,从诉讼的视点来说,刘先生的二姐与外甥存在亲属联络,又是老一辈和晚辈的联络,二姐自己又没有子女,那么告贷的进程就存在很多的疑问点,所以刘先生若想主张权力是存在很大危险的。 本文重庆收帐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