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夫妻一同债款这样划分法律上虽然规定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的债款推定为夫妻一同债款,但是爱人如果能证明该债款未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不会被认定为夫妻一同债款。法院最近审结了一同涉及夫妻债款的案子。被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婚后因夫妻感情不好,于2018年12月18日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因被告张某以经济困难为由,于2018年9月25日和2018年9月30日分两次共向原告告贷现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张某收款后分两次向原告出具了借单。借单对被告张某告贷的数额,告贷期限及告贷利率都做了清晰约定:告贷金额(本金)为10万元整(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