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公司主张债款的收效裁判定作出前,公司注销后,原公司的债款处理?
在公司主张债款的收效裁判作出前,公司注销的,原股东无权向实行法院恳求改变其为恳求实行人,原股东可恳求改变其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根据《改变、追加当事人规矩》第四条的规矩,公司注销后原股东恳求改变其为恳求实行人,需求满足公司注销前存在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债款这一条件。否则,原股东无权恳求改变其为恳求实行人,原股东应经过其他法令程序另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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